浙江知行药业有限公司副产甲醇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评公示
- 类别:公示公告
- 作者:
- 资料来源:
- 发布时间 :2024-10-25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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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知行药业有限公司副产甲醇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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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知行药业有限公司副产甲醇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知行药业有限公司副产甲醇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知行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知行药业拟投资50万元,综合利用副产甲醇作为原料,利用现有闲置生产厂房,新建一条复合碳源生产线。项目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8210.8吨复合碳源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甲醇,含少量乙醇、丙三醇(以非甲烷总烃计),甲醇、乙醇、丙三醇均水溶性较好,且产生量较小,经喷淋预处理后再经RTO焚烧处理后预计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质检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可达到纳管标准,排入江滨经济开发区的污水管道,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因此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地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废
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质检废液、废试剂瓶收集后贮存在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为待鉴定固废,未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暂存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四周场界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质检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废水中污染物因子为CODCr,污染物浓度不高,容易降解,且符合厂区污水站高浓废水进水水质要求。厂区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厌氧+沉淀+一级生化+沉淀”,本项目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至满足纳管标准后再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甲醇储罐依托现有,该储罐设有氮封及平衡管;复合碳源暂存罐向罐车装卸时设置气相平衡管;置换废气、复配废气收集后经二级酸水喷淋+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后再排入RTO焚烧处理后排放;质检废气依托现有质检室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处理站高浓废气经收集后排入厂区集中废气焚烧装置,生化池等处理工序收集的低浓废气排入污水处理站低浓废气处理装置,经三级喷淋后高空排放。
3、噪声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且要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设备应进行隔振设计,在底座上加装减振台。
②合理安排车间及设备的布局,设备均安置在室内,车间做隔声处理,确保其整体隔声量不小于25dB。
③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实施后,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质检废液、废试剂瓶、一般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回收综合利用,质检废液、废试剂瓶收集后贮存在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为待鉴定固废,未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暂存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106号现有厂区内,符合当地有关规划。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成后CODCr、NH3-N和VOCs排放量均未突破现有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投产后强化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本项目在该地址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5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5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4年10月28日开始到2024年11月5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 88858587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知行药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106号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13777307432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知行药业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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